北海协联花边制品有限公司因股东提起强制清算,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0日作出(2019)桂05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海协联花边制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并于2019年8月7日指定广西嘉友律师事务所、中国信达资产贵州省分公司、枣庄协联化纤制品有限公司组成清算组。现清算组欲查明被清算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为土地使用权的拍卖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清算组决定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清算公司基本情况
北海协联花边制品有限公司于1992年10月28日经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企业注册号为000758,公司法定代表人庞家俊,注册资本为860万美元,公司住所地位于北海市北海大道南棉纺厂左侧。
公司于2008年2月27日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没有进行清算。
二、评估范围
位于北海市北海大道南、棉纺厂西侧北土建(九三)字第壹佰贰拾陆号《建设用地许可证》项下13040平方米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
三、需要提交的资料
1、参加北海协联花边制品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负责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评估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机构基本情况、申报机构参与不动产评估的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项目工作计划和安排、评估费用数额、支付时间节点及相应支付比例等)。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如有意承接本案评估业务,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盖章送至或寄至广西嘉友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北海市西南大道722号燃气大厦七楼,即西南大道交四川路西北角;邮政编码:536000;联系人:莫翠凤律师:13123492288,李焕兰律师:15777970617)。
五、其它说明
1、清算组将根据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综合考虑,择优选择一家作为本案评估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评估机构,清算组将不再另行通知。
2、被选中的评估机构应当与清算组签订评估合同,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向清算组提交评估报告。
六、解释权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北海协联花边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北海协联花边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